作曲系
(1)大谱表旋律音程: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;
(2)大谱表和声音程: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;
(3)和弦:大谱表,四种三和弦、四种七和弦原位、转位
(四声部排列);
(4)和弦连接:大谱表,两升降内的大、小调式。含 D7、
SII7、DVII7、DD7、DDVII7和弦的原、转位,终止四六
和弦及变格终止(四声部排列);
(5)单声部旋律:三升降内的变化音、较复杂节奏、近关
系转调;
(6)二声部旋律:两升降内的自然、和声、旋律大、小调
或民族调式。
2. 和声基础(考试时间150分钟)【10%】:
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,程度为自
然音体系至离调。
3. 乐理【10%】
参见《附录三:基本乐科考试大纲》
☆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考试,采用省统考乐理成绩。
三、专业要求
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与视唱能力,能熟练地记写较复
杂的单声部、多声部旋律及调内和弦连接,弹唱有相当难度的
曲谱,并具有初步的和声知识与作曲技能,具有一定的钢琴演
奏及伴奏能力。
注: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《附录一》